近日,总投资108.34亿元的新疆高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。该项目位于高昌区北部塔尔郎河左岸,是《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中“十四五”重点实施项目,并已纳入新疆服务电力系统规模控制方案,电站总装机140万千瓦,设计年发电量17.5亿千瓦时,年抽水用电量23.33亿千瓦时。电站全部建成投产后每年可促进新能源消纳超过23亿千瓦时,将显著提升新疆电网调节能力,为风电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提供重要支撑。
来源: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、新疆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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